那年的秋天好像来得分外早,风一吹,满地的黄叶就在老宅的宅院里打着旋儿,透着一股子苍凉劲儿。
我的爷爷,老朱家的顶梁柱,就在这么个萧条的日子里,慈祥地闭上了眼睛,享年八十八岁。
但是,这白幡还没撤,头七的纸钱还在火盆里冒着最终的一缕青烟,家里的气氛就变了味儿,透出一股子让人心疼的世态炎凉。
他在外头做了几十年的生意,传闻倒腾过木材,也搞过建材,钱赚没赚到不知道,但这估计人的本事,却是练得登峰造极。
二叔开着那辆黑色的小轿车,带着一身的烟草味和酒气,领着一个穿戴深色唐装、藏着山羊胡的老头闯进了堂屋。
那老头姓马,眼珠子滴溜乱转,手里还盘着一对核桃,二叔介绍说是城里请来的“马三爷”,是专门给大户人家掌眼、收拾遗物的行家。
但我心里跟明镜似的,这哪是来收拾遗物尽孝心的?这清楚便是听到了风声,急着回来分家产的。
我父亲走得早,是一场工伤没的,那时候我还没成年,是爷爷一把屎一把尿把我拉扯大的。
我便是个老实巴交的工人,在厂里干了一辈子,性情迟钝,嘴拙,在这个家里历来没什么话语权,就像这老宅墙角的一块砖,没人留意,也没人在乎。
那天,堂屋的正中间还摆着爷爷的遗像,那是爷爷七十岁时照的,慈眉善目,嘴角带着笑。
可这遗像前头,二叔现已大马金刀地坐在了太师椅上,翘起了二郎腿,手里夹着一根软中华,烟雾旋绕中,他那一脸的横肉显得分外狰狞。
“这老宅子里的东西,杂乱无章的一大堆,假如不收拾利索了,回头受潮生虫,也是浪费了老爷子的一番汗水。”
我低着头,双手插在袖筒里,搓着那满是老茧的手,小声说道:“二叔,您是老一辈,这事儿您做主就行,我没意见。”
他转过头,冲那个正在屋里四处散步的马三爷使了个眼色,努了撅嘴:“三爷,那就劳您大驾,给我们这一大家子掌掌眼,看看啥东西得藏着,啥东西得扔。”
马三爷从怀里掏出一个放大镜,对着瓶底照了半响,又伸出指头敲了敲瓶身,宣布洪亮的动静。
“清末民初的粉彩,画工还算精密,便是这釉面有点受损,口沿这也有一小块磕碰,惋惜了,要是全品,那还值俩钱,现在嘛,也就敷衍了事。”
二叔眼睛一亮,却成心装出一副厌弃的姿态:“哎呀,褴褛便是褴褛,哪怕是清朝的褴褛,它也变不成金子。”
那是爷爷生前最喜欢的太师椅,传闻传了好几代人,木头被盘得油光锃亮,坐上去冬暖夏凉。
马三爷摸了摸扶手,撇了撇嘴:“红木却是红木,不过是酸枝的,不是紫檀黄花梨,这种大路货,现在的家具城里多得是,也便是个手工费。”
“雨生啊,你看你家那房子,那是筒子楼,当地小,这几把粗笨的大椅子,还有这大瓶子,搬曩昔你也放下,还得占当地。”
“我就吃点亏,受点累,把这些沉得要死的家具和瓶瓶罐罐都拉走,替我们老朱家保管着,也算给老爷子留个念想。”
在爷爷灵前,为了几个瓶子椅子,跟亲叔叔撕破脸皮大吵大闹,那不是给外人看笑话吗?
二叔一挥手,外头立马进来了几个搬迁工人,四肢利索地把那对粉彩瓶、四把太师椅、一张八仙桌,甚至连条案上的香炉都给搬走了。
二叔翻开一看,里边是十几块响当当的袁大头,还有几根用红布包着的小黄鱼(金条),那是爷爷攒了一辈子的棺材本。
“二叔这经商的,看着风景,其实是如履薄冰,最近不开,这一大家子还得吃饭。”
他说得好听,可谁不知道,这东西只需进了他的口袋,那便是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。
一股子浓重的霉味儿夹杂着陈年的灰土气味,瞬间扑面而来,呛得二叔连连撤退,捂着鼻子直咳嗽。
他伸着脖子往里瞧了一眼,只见里边塞得满满当当的,满是一叠叠泛黄发黑的旧纸片,有的成了团,有的散了页,看着就像是收废品那一堆烂报纸。
马三爷也凑过来看了一眼,这回连放大镜都没拿,直接拿手里的扇子扇了扇风,不屑地摇了摇头。
“看姿态是有些年初了,但这纸都脆了,一碰就掉渣,满是虫子眼,并且这上面写的啥杂乱无章的,也没个落款。”
二叔一听这话,脸上的表情那是适当精彩,像是甩掉什么沾在手上的脏东西相同,飞起一脚,把箱子往我这边踢了一米多远。
“爷爷平常没事就爱写写画画,也是个读书人,这些‘墨宝’和‘书本’,二叔就不跟你争了。”
说完,二叔满意地拍了拍手上的灰,招待着马三爷和那一帮子工人,搬着那满车的红木家具和古玩花瓶,声势赫赫地走了。
马三爷临出门前,还回头怜惜地看了我一眼,那目光,似乎我是个彻里彻外的大傻瓜。
“你看看你那个好二叔,把肉都吃光了,骨头都嚼碎了,连汤都喝干了,就给你留了这么一堆褴褛废物!”
“我们今后这日子还怎样过啊!孩子还要成婚,我这腰还要治病,你却是说话啊!”
最终没办法,只能把它塞到了阳台的杂物堆里,上面盖了一层黑色的塑料布,算是安了家。
只觉得一阵劲风吹过,满树的叶子都变成了金箔,纷纷扬扬地落进了那个箱子里。
日子就像是一条污浊的河,不紧不慢,却又裹挟着泥沙,沉甸甸地推着人往前走。
关于我这个年过半百的人来说,每一天的日出,带来的不是期望,而是实打实的压力。
厂子里的效益一年不如一年,我办了内退,每个月那点死薪酬,交了水电费,买了米面油,基本上也就所剩无几了。
他卖了那个粉彩瓶子,传闻卖了十几万,换了辆越野车,带着一家老小去了三亚旅游,相片里满是蓝天白云和海鲜大餐。
而我呢?守着这一箱子被二叔鉴定为“废物”的破信件,连给媳妇买盒好药的钱都没有。
哪怕是几十块钱,也能给家里买袋像样的大米,或许给媳妇买两贴好点的进口膏药啊。
我顺手翻看了一两眼,上面满是鳞次栉比的小楷字,有些字我还认不全,信封上也盖着红戳子,色彩暗淡无光。
我苦笑一声,头都不敢抬:“嗨,啥宝物啊,整理点家里的烂纸,换两包烟钱。”
我就这样,怀揣着对几十块钱的巴望,却不知自己正拉着足以改动整个宗族命运的惊天隐秘,一步步骑向了城南的那家旧书收购站。
传闻秦爷曾经但是个文化人,在市图书馆古籍部干了一辈子,那是天天跟书打交道的主儿。
退休后,儿女都在国外,他不愁吃喝,但便是闲不住,也是舍不得那些书卷气,才开了这么个专门收旧书旧报的小铺子。
秦爷这人有个规则,收东西看心境,有时候一本破小人书他能给上百块,有时候一堆簇新的杂志他反而不要。
秦爷正坐在一张老藤椅上,手里捧着个掉漆的紫砂壶,眯着眼听收音机里咿咿呀呀的京剧选段。
“嗨,没啥好东西,便是家里老爷子留下的一堆旧信纸,我看占当地,拉来给您看看能不能过秤。”
他站动身,活动了一下腰板,指了指地上的秤盘:“倒出来吧,先说好啊,湿的不要,脏得带泥的要扣秤。”
那一堆在二叔眼里是废物、在我眼里是三十块钱的旧信件,就像瀑布相同倾注而出,堆满了整个秤盘。
跟着纸张落地,一股陈腐的尘土像蘑菇云相同腾空而起,在阳光的照射下,很多细微的尘土在张狂地跳舞。
但是,就在他的目光掉以轻心地掠过那堆杂乱无章的纸张时,忽然,就像是被施了定身法相同,整个人猛地僵住了。
刚才在暗淡的家里我没留意,此刻在收购站亮堂的晨光下,那张纸居然泛着一种奇特的光泽。
那不是一般草纸那种枯黄死寂的色彩,而是一种温润的、透亮的、似乎带着生命力的金黄色。
秦爷那本来慵懒的神态消失得无影无踪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度的凝重和难以置信。
他颤颤巍巍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副皎白的棉布手套,动作庄重得就像是要进行一场崇高的典礼。
戴上手套后,他并没有直接去抓那张纸,而是伸出一根手指,极尽温顺地挑起了那张信纸的一角。
那动作,比抚摸初生婴儿的脸蛋还要轻柔百倍,生怕哪怕大一点的呼吸声都会把这张纸给吹碎了。
紧接着,他猛地睁开眼,把目光死死钉在了信纸结尾的那个暗红色的印章和几行朱批上。
他的双手开端不受操控地剧烈哆嗦起来,连带着那张薄薄的信纸也在空气中宣布“沙沙”的颤动声。
他死死地盯着我的脸,那种目光太尖锐了,似乎要透过我的皮肤,看穿我的骨头,直视我的灵魂深处。
过了好几秒,他才咽了一口唾沫,声响哆嗦得像是在风中飘摇的枯叶,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:
